一二年南丫海難事故,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下午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蘇平治在二零零七至一三年間,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在無合理辯解下,口頭指示下屬不要就零七年之前登記的船隻執行船上兒童救生衣的新規例。主控官表示,相關的救生衣法例適用於所有船隻,沒有所謂「新船新例」的做法,指被告是故意作出有關行為。

控方將傳召十二名證人,包括前海事處長廖漢波,以及現任海事處副處長童漢明。控方下午傳召首名證人,退休總驗船主任歐陽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