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現,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重估應課差餉租值,所依據之一的約三十萬份選定物業申報表,過去六個年度平均每年有一成八業主無交回表格,抽樣核實亦發現兩成八交回表格的資料與事實不符。審計署認為,差估署應確保業主填寫資料準確無誤,建議加強跟進,及檢控屢次違規的業主。
審計署又發現,差估署沒有制定措施,確保全港超過一百個指定鄉村區的村屋,符合可豁免差餉的準則。另外,審計署調查六個地區共一百個廣告招牌,發現當中四成一未評估差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