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去信社民連梁國雄,警告他上月出席財務委員會時,向主席台潑墨和拋擲物品,嚴正要求他不可再作出任何可能導致會議人員受傷和財物受損的行為,並向他追討清洗和更換被弄污物品的費用,合共四千八百元。梁國雄表示,他願意支付洗衣服的開支,但清理工作是由現有人手進行,要他額外支付是不合理,他將要求曾鈺成解釋。
當日代為主持會議的財委會副主席陳鑑林表示,梁國雄潑墨的行為不要得,認為行管會出信警告梁國雄的做法適當,但認為應該施以更嚴厲的懲處,報警是其中一個可考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