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選舉委員會選舉的指引及安排,議員關注在社交網站發布有關選舉的資訊,會否被視作選舉廣告。工業界林大輝問到,候選人在政綱中要求撤換特首、下台或不要連任,是否符合選舉廣告標準。選舉事務處指,政綱內容一般而言要合法,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規定。
民建聯葉國謙指,選委會選舉涉及二十多萬選民,較其他選舉少,能否試行適當縮短投票時間;民主黨單仲偕指,縮短投票時間屬重大改變,目前距離投票只有約半年,認為不適合作改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對改動投票時間持開放態度,但指當局內部討論亦覺得投票時間,有空間稍為縮短,稍後會再答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