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繼續以「案中案」形式在區域法院續審。第五及第六被告代表律師反對控方呈交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作為證據,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片段是真實,當時閉路電視系統並非正常運作,沒有證據證明片段的準確性沒有受影響。全部被告的律師又反對控方呈交添馬公園及龍和道的照片作證據,指控方沒有提出證據證明照片的來源和沒有受干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