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在立法會表示,警方接獲涉及刑事罪行的收債活動滋擾舉報,由一二年的約二千宗,下降至去年一千五百多宗,但今年頭四個月,比去年同期上升一成。黎棟國表示,如果舉報涉及刑事罪行,警方會交由專責的刑事調查隊跟進,至於未涉及刑事罪行的個案,就會按涉及的威脅程度處理。
至於議員要求當局設立發牌制度規管,黎棟國就表示,不良公司根本不會申領牌照,發牌制度未必有用。對於會否將不良收債行為列為刑事罪行,黎棟國就指現行法例已經有條文針對不良行為,毋須另外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