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在佔領運動期間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在區域法院續審。首被告代表大律師駱應淦盤問曾健超,問及他當時是否向警員淋撥液體,法官示意暫停盤問,並要求曾健超暫時避席,法官向辯方指有關問題可能影響曾健超正等候上訴的案件,關注是否需要在曾健超回答時,作出警告。次被告代表大律師清洪認為曾健超應該回答問題,又說作出警告會影響作供的可信性和質素,但法官決定需要給予警告。
其後法官提醒曾健超,任何問題的答案會導致他在刑事罪行中入罪,他沒有義務回答。辯方播放一段男子淋撥液體的片段,駱應淦問曾健超是否是該名男子,曾健超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