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晚旺角騷亂,被控暴動罪的四十二名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及梁天琦,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將黃台仰及梁天琦等十名被告的案件合併,並修訂控罪,其中黃台仰被控參與暴動、煽動暴動及煽動非法集結罪;梁天琦被控兩項參與暴動、一項煽動暴動罪;其他被告被控非法集結、襲警等罪名。案件將於八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準備移交高等法院審理。另外,控方申請修訂六名被告的控罪,並分為三宗案件處理。控方亦申請將另外二十一名被告的案件,押後至八月九日再提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意見;其餘五人獲撤銷控罪。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張文俊說,今日提堂的三十九男及三女,當中十人會轉介到高等法院審訊,三人轉介區域法院審訊,反映旺角騷亂的嚴重性。警方至今就旺角騷亂拘捕八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