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法官接納傳媒機構的新聞片段、照片,以及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成為呈堂證據,指有關新聞材料是與案件有關及表面真實,每一項都是獨立考慮,認為無理據將有關新聞材料排除在證據之外。
控方表示,正式開審時會再傳召曾健超及五名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員重新出庭作供,亦會傳召二十六名警員及兩名專家証人作供。辯方指,今天才收到曾健超襲警案五百九十三頁審訊紀錄的騰本,需要時間準備,建議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九日正式開審。法官質疑,案件主要證人早已完成作供,加上辯方早已表明在無騰本下仍可繼續審訊,質疑為何現時才提出要求押後。法官最後決定將案件押至十月十九日開審,預料需時十五天時間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