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正跟進前按揭證券公司總裁劉怡翔,購買物業後未有申報承造按揭貸款的事件,會向他進一步了解。有報道指,現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擔任按揭證券公司總裁期間,在2010年8月13日金管局宣布收緊按揭前九日買樓,涉嫌有利益衝突。劉怡翔回覆本台查詢時指,在完成兩宗物業買賣交易後作出申報,但沒有申報就有關物業已承造按揭,承認有疏忽。他強調,自己無參與或得悉金管局制定有關措施的內部討論,在10年7月29日首次獲告知按揭證券公司需要考慮適當修訂按揭保險計劃,但並不知悉新一輪措施的其他內容,強調在處理有關物業買賣上,並不涉及利益衝突,亦沒有因公職而獲取任何金錢回報或個人利益。
金管局指,根據紀錄,劉怡翔在2010年有兩宗購買物業的申報,交易日期分別為8月31日和10月29日,兩個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是在2010年7月21日和25日簽訂,但指劉怡翔未有就有關物業承造按揭貸款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