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明天公布南海仲裁案結果。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鄭若驊認為,國際法庭對南海仲裁並無管轄權,因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當爭議方同意使用一種方法處理爭議後,就有責任要遵循,而中方同東盟曾在零二年,簽署南海各方行為準則,同意雙方協商解決爭議,而菲方未有協商就提請仲裁;另外,海洋法公約亦有保留事項,包括不處理主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