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美容院職員涉以威嚇手法迫使客人購買療程的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兩人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兩名被告聞判後激動落淚。

控罪指,兩名被告是銅鑼灣美容院「水凝美聚」職員。事主早前作供時指,去年五月兩名被告向她推銷一萬五千元的保健療程,第一被告凌碧宜以事主信用卡額度不足為由,叫事主多次簽單,之後才發現共簽帳六萬元。第二被告曾秋婷要她簽一份公司單據,又指若不簽署不會讓她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