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內地女子參加購物團來港,被揭發使用虛假雙程證,四人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使用偽造旅行證件罪,被判監禁兩個月。由於四人已被羈押超過兩個月,預料交回懲教署後可以獲釋。
裁判官表示,有關控罪非常嚴重,因為偽造證件,對入境處執法有很大影響,判刑一般要具阻嚇性,但考慮到今次案件有特別的地方;四人來港前並不知情,亦理解她們有困難之處,因為真的證件已被旅行社取走,而且四人是以真實身份來港,假證只是用以購物,並非為工作或福利,而案件的計劃、證件製造和使用都是旅行社負責,四人並非主謀,考慮到她們認罪、背景良好及無案底,所以短期禁監已可起到警惕作用。不過裁判官亦指,四人有責任不參與違法活動,並應向有關當局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