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歲深圳女子涉嫌今年五月九日在沙田港鐵站,襲擊一對港人母女,被告黃玉鳳被裁定「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禁五個月和兩星期,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被告即時監禁五個月加一星期。裁判官拒絕被告律師提出的上訴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