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成員李政熙,被控踢傷一名網台女記者,早前已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二千元。法官判刑時指,看過現場影片後,反映事主在現場製造混亂,認同被告是一時衝動,也相信他已有悔意。

三十歲的被告,被控今年5月7日在秀茂坪康寧道遊樂場,以腳踢一名報稱是網台記者的女子,女子聲稱腳部受傷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