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律政司,上星期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容許兩名青年新政議員再宣誓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新民主同盟成員古俊軒向法律援助署申請緊急法援,如果獲批,將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裁定,行政長官作為申請人是越權和不合憲。新民主同盟指,法例列明律政司長可就議員身分提出法律程序,但行政長官沒有相關權力。

新民主同盟又指,行政長官利用公帑,為政治向中共獻媚,破壞三權分立,擔心今次先例一開,行政長官日後會對立法會的調查和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