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舞弊罪成的網上電台主持鄭永健,早上在區域法院判監四年,同案兩名串謀選舉舞弊罪成的被告,分別判監兩年半及兩年零四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彭中屏判刑時指,廉潔選舉是確保社會公平公正的要素,法庭有責任維護選舉公信力,要嚴厲對待選舉舞弊行為,因為這些行為大大損害市民對選舉的信心,會影響本港民主發展過程,對社會長遠不利。法庭有責任向公眾發出明確信息,任何參與這種行為的人需要被嚴懲,以起阻嚇作用。法官又指,這宗案件是極為嚴重的賄選案件,公然漠視公平選舉精神。第一被告雖然並非主腦,但擔當案件中重要角色,有計劃和部署,不是單單想影響一個選區,而是游說多個人,手上更有涉及十多個選區的名單,更指對方拿到數百票就有十五至二十萬報酬,「鐵票區」更高達二十五萬,可見資源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