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立法會申請許可,讓五名立法會人員,在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涉嫌無申報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法律程序中作證,將會在今個星期的立法會會議處理。五名人員分別是立法會助理秘書長薛鳳鳴、公共資訊高級主任陳志輝、負責翻譯的主管黃健文、總議會秘書梁紹基和司徒少華。律政司指,五名人員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梁國雄知悉申報利益的要求,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而且有關行為屬於嚴重,並非微不足道,因此有需要五人作證。

梁國雄被指沒有向立法會申報一二年五月接受黎智英透過助手Mark Simon捐贈的一筆二十五萬元款項。梁國雄今年六月被廉署拘捕和起訴,律政司預期案件將於不久排期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