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是否批出律政司的申請,讓五名立法會人員,就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未有申報收受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的案件,提供證據,包括會議紀錄、錄影和報告。專業議政姚松炎反對批出申請,強調議員在會議的發言,受到特權法保護,令議員可以不用擔心法律後果之下,反映民意,如果保護失效,會令政府日後可以大條道理,以言入罪。香港眾志羅冠聰亦批評,政府暗渡陳倉,企圖要立法會人員作供,打開褫奪更多議員資格的戰線。
民建聯周浩鼎指,梁國雄被起訴的罪行和以言入罪是兩碼子的事,不應以言論自由作為涉嫌貪腐罪行的擋箭牌。新民黨容海恩亦指,梁國雄的議會言論並非訴訟因由,法庭亦會判斷控方提交的文件是否恰當,認為律政司今次申請理據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