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不少民眾都指,差不多每天收到推銷電話或短訊,感到厭煩,認為影響工作及生活。工商總局提出修改法例,列明未經消費者同意,商家不得向消費者發送推銷信息或電話,同時規定商家不得泄露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資料,未經消費者同意,亦不得向其他人提供消費者個人資料。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批評,推銷電話及短訊侵害市民的通訊自由,相信修例可令商家改變現行透過電話及短訊的推銷模式。有學者指,內地信息管理分散在多個部門,加上執法不嚴,擔心條例落實後未必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