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公布,中國人民大學碩士研究生雷洋,今年五月被北京公安押返派出所途中死亡的事件,五名涉案警務人員,符合玩忽職守罪條件,但不作出起訴。檢察院表示,雷洋事發當晚在足療保健店接受性服務後離開,被多名警員發現和盤問,期間試圖逃跑,被攔腰摔跌,五名警員用手臂圈住他的頸、膝頭壓他的面部、按住四肢和掌摑面部,之後將雷洋帶上車,期間他試圖跳車逃跑,警員踩他的頸和面部並強行拉上車,雷洋後來身體癱軟,不再呼喊掙扎,警員發現雷洋身體異常後,未有及時急救,雷洋後來死亡。

當局鑒定,雷洋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涉事警員接受媒體訪問時作出虛假陳述,引起公眾質疑,故意編造事實,隱瞞真相,妨礙調查。檢察院認定,五人符合玩忽職守罪構成條件,鑒於他們根據上級部署執法,而且雷洋有妨礙執法行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已向紀檢機關通報有關涉案黨員違紀情況,建議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