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說,行政長官選舉出現有非參選人官方組織開設社交網站,當局對網上網下的選舉廣告的規管一致,只要是為某一名參選人作宣傳,就會當作開支,但若有關網站一旦不獲官方授權而涉及開支,有機會觸犯選舉法例,最高刑罰監禁三年及罰款二十萬。他指當局已留意到現時有網站存在有關風險,會加以提醒並密切留意,又指無收到相關部門,對參選人的資金籌集活動提出關注。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指收到中聯辦電話關注投票意向,譚志源指目前未接獲有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