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被控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的案件,區域法院裁定所有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其中陳少丹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亦成立。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求情時呈交多封由同袍撰寫的求情信,讚揚黃祖成熱心服務社會,在警隊有出色表現。他指,今次案件發生在香港動盪時刻,並非涉及警員受賄,指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要面對長時間疲勞工作,亦受到示威者的襲擊及指罵,事發當日有過百名警員受傷,對前線警員的影響難以估計,希望法官在判刑時不要受公眾壓力影響。
代表次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亦呈上多封求情信,指社會上不少人同情警方行為,又說曾健超當日行為影響警方行動,警員有必要制止他作更嚴重的破壞。律師又說,被告去年十二月結婚,妻子預產期在七月,在事發當日亦無實際襲擊曾健超,認為定罪對被告而言是最大懲罰,因為會影響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