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因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入獄二十個月,今早仍在荔枝角收押所,未見家人探望。預料懲教署在一,兩日內會決定編配曾蔭權到哪一個院所服刑,但以赤柱監獄的機會較高。

曾蔭權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二十個月,即時收監。曾蔭權太太表示,會提出上訴。至於曾蔭權另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法官初步決定在九月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