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羅冠聰,梁國雄同姚松炎四名議員,被政府入稟挑戰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案早上開審。政府一方陳詞時指,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同基本法第104條的釋法內容,宣誓需要合符莊重,真誠同完整三項要求。他指出劉小麗放慢速度逐字讀出誓詞,羅冠聰變調讀出國字,梁國雄帶道具叫口號,同姚松炎在誓詞加入其他內容的行為,都是刻意改變誓詞內容,表達政治訴求的行為。有關行為客觀上,已經改變誓詞完整性,亦非真誠及莊重。
政府在去年底,繼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議案後,再就四名議員宣誓合法性入稟,要求法庭依法裁定各人宣誓無效,議席懸空,各人不得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