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人權陣線到監警會,投訴警務處長盧偉聰包庇下屬於上月二十二日,參與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及投訴有現役警員參與這個集會。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指,當晚集會涉嫌違反《公安條例》內,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規定、及《警察通例》內,有關警察集會的守則。民陣因而向監警會投訴。當晚幾個警務人員組織是以特別會員大會的名義舉行會議,並指有三萬多人參加。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指,當晚超過五百人出席,一定是公眾集會,需要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民陣又說,今個月二十六日特首選舉當日,將會在灣仔會展投票場外集會,但不會申請不反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