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在星期五的憲報刊登《旅遊業條例草案》,建議成立獨立法定機構旅遊業監管局,為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的發牌制度及規管訂立法律框架。政府發言人說,目標是提升旅遊業界的專業水平,並且促進行業健康長遠發展,草案力求取得平衡,既要減低對守法的旅遊業界人士的影響,亦要打擊不良行為,維護旅遊業界及旅客的利益。
條例草案的主要範疇包括:旅監局成員以非業界人士佔大多數,以樹立公正形象,加強旅行代理商的發牌制度,包括引入以銀行擔保形式繳存保證金;為導遊及領隊設立法定發牌制度,提升業界前線從業員的服務質素及專業水平;及賦權旅監局制訂牌照條件,特別用以打擊強迫購物的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