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公布浸會醫院在今年一月七日,呈報一名四十二歲鼻咽癌男病人,在電療時被錯誤安排接受另一病人的電療計劃。浸會醫院表示,涉及事件的放射治療師在電腦系統錯誤選取了另一病人的檔案,在治療進行期間發現錯誤,隨即停止治療及通知主診醫生。醫生確定錯誤未有任何臨床影響,向病人及家屬解釋並致歉,亦檢討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並按既定人事程序,懲處涉事員工。
另外,衛生署一月跟進投訴時,發現仁安醫院有一宗未呈報醫療事故。事件涉及一名四十九歲女病人,在去年十二月初接受外陰皮膚瘜肉切除手術時,錯誤切除大腿瘜肉。署方跟進調查後,同意院方認為事件可能由人為錯誤導致,並非醫院違反相關條例守則引起。不過,署方認為醫院未能遵循實務守則二十四小時內呈報事故的要求,向院方發勸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