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四日,連續每日都收到炸彈恐嚇,指會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警方正跟進調查案件,網絡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正協助調查,暫時無人被捕。
消息指,警方由星期一起,一連四日都收到有關炸彈恐嚇電郵,聲稱警察太衰,要教訓警隊,由於收到第一個有關電郵時,警方只視作惡作劇,最後一個電郵因清楚指會在星期六,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彈,但電郵無提及會在那一間警署放置,因此警方已內部通知各警署,加緊留意警署附近範圍有無可疑物品,案件列作虛報炸彈案處理。根據現行公安條例,任何人若蓄意虛報爆彈,涉及炸彈嚇炸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五萬元及入獄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