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兩名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人,就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提出的司法覆核。兩名申請人蔡經峰和梁子強未有到庭領取裁決書,他們不滿房委會在一五年修訂配額及計分制,令單身人士輪候時間進一步延長至逾三十年,違反基本法「人人平等」和「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不過法官林雲浩認為,申請人未能證明新修訂的計分制剝奪他們上樓的權利,裁定兩人敗訴。

協助兩名申訴人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對敗訴表示遺憾,會研究上訴。他指過去多宗涉及社會福利權的官司,都需要更高級法庭全面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