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長黃錦星公布固體廢物收費的具體安排,食環署收集垃圾的大部分住宅單位,將會按袋收費,每公升垃圾收費一毫一,垃圾袋將分為九種重量。假設住戶每日使用一個十公升垃圾袋,每月收費三十元;每日使用一個十五公升垃圾袋,每月收費達五十一元。按桶收費的住宅將會有三年過渡期,過渡至按袋收費,而大型垃圾處理費就劃一徵收十一元。工商業樓宇等使用私人垃圾收集服務的垃圾將按重量徵費,堆填區及垃圾轉運站的入閘費,按地點分為每公噸三百六十五及三百九十五元。當局將會加派人手突擊巡查,在首六個月的過渡期後,違規將會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局方期望徵費最快在一九年下半年實施。
黃錦星指政府減廢目標清晰,參考台北及首爾經驗後,認為與經濟因素掛鈎的做法,能有效減廢。他指本港垃圾增長量遠超人口增長量,每人每日平均棄置一點三九公斤垃圾,亦高於鄰近城市。他期望透過措施,達成二零二二年減廢四成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