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一名休班女警,在台灣桃園機場準備轉機前往泰國旅遊時,發現背囊內仍放有執勤用的配槍及子彈,隨即通知航空公司人員。她涉嫌觸犯刑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由於自動繳械,屬於自首,經航警問話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事發在星期四,這名休班女警與家人,由洛杉磯飛抵桃園機場再轉機,她發現藏有配槍後,向航警出示警徽,表示自己是加州警察,上機前忘記將配槍拿走。航警調查相信槍械在美國是合法持有,但在美國機場安檢時未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