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批評,用以支援社會福利服務的獎券基金撥款審批有延誤情況。報告發現,在一一年至一六年間,分別有約兩成大額補助金申請及兩成三小額補助金申請,審批時間超出九個月和四個月的目標。其中超時最長的項目,負責的社署需要七年半才完成審批。另外一宗超過四百萬元,用以建造三項福利設施的申請,財庫局在零四年原則批出補助金,但補助金最終延至一二年才批出。審計署又指,二零一三年施政報告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計劃,社福團體提出六十多份重建或擴建院舍建議,但至今只有一個項目完成,十一個進行中,佔補助金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