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會長蘇紹聰表示,尊重人大常委有釋法的權利,但律師會認為如非必要盡量也不應釋法,否則容易讓人有影響普通法獨立運作的印象。他指,律師會較早時訪問北京期間,曾向相關人士提及人大常委行使釋法權利時,應加強透明度。
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指應就釋法程序立法。蘇紹聰表示,可以是其中一個討論方向,但認為除立法外,是否可以完善既定機制,包括在諮詢基本法委員會前,先諮詢港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