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董事司榮彬拖欠員工薪金,四十四項傳票罪名全部成立,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合共罰款二十三萬八千元。裁判官判刑時表示,司榮彬指事後已盡最大努力將欠薪發還給員工,是強而有力的求情因素,法庭不鼓勵僱主拖欠薪金後坐視不理,不了了之,因此將求情理由反映在量刑上。不過,裁判官認為,被告繼續投放資源,盡力避免亞視清盤,單純是商業決定,法庭不會評論決定明智與否,重申法例的立法意圖是在任何情況下保障僱員依時獲發薪金。

司榮彬在判刑前要求在庭上講述感受。他說,亞視一度無人接管,加上面臨被清盤,員工可能會全體失業;若他只是從商業角度看待,沒有對亞視的情懷,或沒有對員工的感恩,就不會在亞視被「釘牌」後繼續投資。他又指,自己多次在董事會議提出改善營運方案,但都被董事局否決;至於亞視股東,沒有一方願意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