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指令啟動橫洲收地程序,收回部分橫洲的土地。土地在三個月將會歸政府所有,根據條例,有權獲得補償的任何人士,可以於政府收地起計一年內,向運輸及房屋局書面申索。
地政總署星期二,到元朗橫洲發展第一期規劃內的永寧村、鳳池村和楊屋新村三條村,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在三個月後收回七十九幅土地,面積約三點五公頃,將用於興建公營房屋、一所學校、一幢社會福利綜合大樓,以及進行相關的基礎設施工程。有約一百戶村民受影響。村民早前批評當局未刊憲先貼收地公告,違反程序,他們亦不滿意政府提出的收地賠償安排,揚言會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