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政府對慈善機構的支援和監察,展開聆訊。委員陳淑莊關注,審計署翻查的慈善機構中,有九間欠交周年申報表六年。公司註冊處處長鍾麗玲指,有催促九間機構提交申報表,其中四間已經被檢控,部分已經定罪,三間的公司註冊被剔除。鍾麗玲又表示,處方在催促機構提交申報表時,有部分未能聯絡,很大可能已經無營業,因此部分會在未經檢控下就剔除註冊。至於審計報告中指,有機構遲交申報表二百二十九日,鍾麗玲表示,有關個案已經被定罪,在處方催促下,已經補交申報表。

對於審計報告指公司註冊處未能識別出兩間欠交申報表的機構,鍾麗玲承認當中涉及人為錯誤,指兩間機構曾經提交過申報表,但因為資料不齊全而被發還,電腦紀錄因而錯誤標示他們已經提交申報表,處方已改良機制,確保不會再發生同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