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福懲教所一名工藝教導員,串同囚犯安排「假親友」探監及從懲教署保管的囚犯財產中提取現金,早前承認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區域法院聽取求情後押後判刑,但法官表明案情嚴重,會判處監禁。被告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是因為擔心懲教所的生產程序被拖垮,才答應案中其他囚犯被告協助發送訊息。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早前亦承認串謀詐騙;至於案中另一名被指假扮囚犯妻子探監的四十七歲女子,早前否認控罪,法官認為証據不足以証明她知道扮親友探監是為了提取金錢,裁定串謀詐騙控罪不成立。案情指,四十六歲囚犯陳宜立,為追回獄中其他囚犯欠下的債項,串謀三十七歲的塘福懲教所人員梁藝林,擔當信差,聯絡監獄外的中間人,安排人假扮親友探監,成功為案中另外兩名屬於囚犯的被告,由懲教署保管的財產中取得三萬多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