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討論提高社福機構高層人員薪津透明度的措施。社署署長葉文娟說,機構如果獲社署每年資助一千萬元或以上,以及資助額佔運作收入一半以上,都須要按指引每年檢討最高三層人員薪酬條件,並提交報告,如果社署發現高層人員薪津大幅增加,會要求機構解釋,並和董事會會面;社署三月開始,分階段在將機構的檢討報告和財務報告,上載到網站,預計今個月底完成。

社聯表示,他們委託獨立機構做的調查,顯示不同規模的社福機構,主管薪酬中位數都比社署相應職級低,主管的津貼總和,亦只是佔整體薪酬福利不足百分之三,而機構的津貼也並非為個別主管而設,其他職級都可以享用。不過,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邱智恆表示,有社福機構肥上瘦下,高層有大額薪津,涉嫌濫用公帑的同時,剝削前線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