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劃線」方案,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基本法列明,行政長官聽取行政會議成員意見後,就政策作決定,決定權在於特首,即使未達共識下作決定亦不違法,不會出現司法覆核風險。他指出,基本法的要求是,若果大多數行會成員持不同意見,但特首作出另類決定,有需要紀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