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二十人,涉嫌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佔領區阻止執達吏執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等七名被告,由律師代表認罪。代表律師指岑敖暉向法庭作衷心致歉,指他被捕時廿一歲,不屬任何政治團體,他不滿人大八三一決定,作為學聯副秘書長,有責任向政府繼續表達訴求。辯方律師又指,當時岑敖暉到旺角,只是確保示威者安全,無涉及暴力。

至於黃之鋒,代表律師說他時任學民思潮召集人,到場只是保障示威者安全,不涉及暴力。又指黃之鋒有意參選立法會,如果法庭將他判囚三個月或以上,將會令他希望落空。律師總結時說,七名被告都無刑事紀錄,無實質暴力行為,亦不涉及個人利益,犯案只是出於好奇或者關心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