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訊二十名涉嫌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阻止執達吏執行禁制令的人士,他們被控以刑事藐視法庭。控方陳辭時表示,被告佔領的範圍,是旺角最繁忙的道路,法庭頒下禁制令後,也被傳媒廣泛報道,到十一月二十六日旺角清場,現場曾經作出多次警告,要佔領人士收拾財物離開,並有指出他們可能干犯的罪行,但佔領人士的行動明顯妨礙執達吏執行職務,及後演變出混亂場面。控方引用法庭就禁制令的裁決,指法治的基礎,是要遵守法庭頒下的命令,如有不滿,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律政司有責任捍衛法治,維護公眾利益和法庭權威。

控方陳詞時,辯方大狀一度不滿控方花近一小時講述雙方無爭議的事實和背景,控方就指他正陳述背景和理據,對陳辭時被打斷不表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