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提出新建議,包括由政府作額外財政承擔下,設立僱主儲蓄計劃,應付將來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開支;另外現時以僱員三分二月薪乘以年資計算遣散費和長服金的方式可以不變,但研究降低三十九萬元的領取上限。

勞顧會勞方代表鄧家彪說,將遣散費和長服金上限減低,較一刀切降低計算比例可取,但仍需詳細分析對勞工權益影響。另一名勞方代表周小松說,不應降低遣散費和長服金金額及上限,應由政府同僱主共同注資支付。經民聯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要求政府提出全面方案才再與商界討論,又堅持必須解決強積金僱主供款與長服金部分功用重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