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就房屋署把公共屋邨閒置空間用作儲物室的安排,展開主動調查,指現時公共屋邨儲物室空置率頗高,要探討房署是否已採取適切措施善用閒置空間和儲物室。房署回覆指,會繼續提供資料協助公署完成調查,現時各屋邨共有約二千五百個儲物室,當中約六成已租出或使用,房署會不時檢視使用情況,並研究改建的可行性,致力探究任何可行方案。

房署指,公共屋邨內的儲物室,一般是基於善用資源和管理需要,由住宅大廈內一些零散、空間狹小、欠缺天然照明和通風,或不能用作住宅用途的公共地方圍封而成,要改變用途存在多項限制,包括法例規限和樓宇設計先天制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