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發生的港鐵縱火案,有傷者不滿,港鐵透過保險公司委託的公證行表示,要為事件負全責的是縱火者,而港鐵並無責任。協助傷者申訴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說,不排除會協助傷者及家屬採取法律行動,但認為若要與港鐵打官司,其中一個考慮是訴訟費用。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說,傷者可以從多方面研究是否有機會控告港鐵,包括當時港鐵是否有提供完善的救火及逃生設備等等。他說,過往都有不少在港鐵範圍內發生的事故,事主能夠成功索償,例如在修路過程中,港鐵未有架設足夠圍板,令乘客受傷的個案。他又說,涉及傷亡的個案上,即使港鐵條例中有免責條款,都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