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督察辦公室就生態環境損害責任問題,向內地八個省區過千名官員進行問責,其中廳級幹部達一百三十人。辦公室在去年七至八月派出中央環保督察組進行審核,被問責的官員,來自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等八個省區,包括地方黨委、政府官員、國企人員等,其中河南省問責人數最多,達二百二十七人。被問責的官員,有九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多人被行政或黨紀處分,其他人需要公開道歉或接受誡勉等。督察組又移交一百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