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早上在本港一個基本法研討會上說,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能只依賴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要在合法情況下採取多種措施。他說,香港至今未能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原因主要包括反中反共勢力抗拒、外國干預及策略失誤,這些原因亦不能充分解釋到,為何港人會對二十三條立法談虎色變,因此要從香港的社會心態去反省。他個人認為,港人抵觸二十三條,是個人主義與國家安全觀的對立,將個人安全與國家安全脫鉤,甚至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