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本台節目說,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實行一地兩檢作出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不是為了要實行一地兩檢而隨意作出的決定。陳弘毅說,中央不接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最初建議用基本法第二十條實行,是因為中央認為不需要額外授權,香港的出入境管制本身就是高度自治範圍內,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與廣東簽合作安排,是否本地立法。

陳弘毅又說,全國人大常委會講出法律觀點,對本港法院沒有約束力,但可以有說服力,相信將來假如出現訴訟,法院會考慮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否有足夠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