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司朱經緯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毆打途人鄭仲恆,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三個月,准以五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法官表示,案件性質嚴重,判刑時要考慮避免其他警員仿效,重拾公眾對警隊的信心。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當局可視情況,對犯了與公職服務相關罪行、而罪行是行政長官核證為已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者的退休公務員,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


案中事主鄭仲恆表示,朱經緯罪成已達到讓社會知道警察打人是不對的意義,刑期長短不重要。三個警察工會就對裁決表示失望;警務督察協會副主席曾昭顯表示感到痛心,形容事件是悲劇,對前線人員執法造成影響。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亦指,裁決結果嚴重打擊前線人員士氣,會向管理層反映合法使用武力的疑慮。警司協會支持朱經緯上訴。前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對判刑感難過,但認為裁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