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決定,不會就五名前任或現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李卓人、梁家傑、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捐款,涉嫌觸犯防賄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作出檢控。律政司表示,證據顯示,李卓人及梁家傑透過Mark Simon,分別收取黎智英提供的一百五十萬及三十萬港元,但根據過去判例,兩人有可能代表政黨收取款項,並無合理機會證實以個人收取款項,因此不能證實他們觸犯罪行。至於涂謹申、毛孟靜及陳淑莊,並無證據顯示他們收取任何款項。因此也沒有合理的機會證實黎智英及Mark Simon涉及有關的罪行。
李卓人認為,律政司的決定還民主派公道,但調查被拖延多時,損害民主派的誠信和聲譽。毛孟靜和陳淑莊表示,一直不知道自己涉及案件,毛孟靜指律政司在司長醜聞纏身時發出聲明,時機令人覺得可疑。